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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院判空姐败诉!机长国外性骚扰因管辖权豁免,仅赔6万元

日期:2025-12-15 04:13:57 / 人气:

华航机长在境外所涉性骚扰案件,其两审结果为败诉,民事赔偿额度仅仅是数万元而已,而其中存在争议的关键要点在于,地域管辖这一因素能不能为职场范畴之内的性骚扰状况给予有效的保障 。

职场骚扰的跨域困境

2022年10月,在荷兰发生了这起案件。华航机长于餐厅,针对两名空乘发表了含有性暗示的言论。同时,在街头,华航机长又对此两名空乘作出身体评价的言论。而这些相关言论,明确构成了性骚扰,这一点,无论是华航内部展开的调查,还是桃园市性骚扰防治委员会所进行的调查,均予以了证实。

可是,行政罚则的运用碰到了地域方面的阻碍,依据台岛地区相关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权力一般被限定在其管辖的地域范围之内,鉴于言语骚扰的行为发生地点以及影响产生的地点都在荷兰,行政机关最后判定自己没有权力做出罚款之类的行政处罚,仅仅能够确认事实是存在的。

受害者的持续恐惧

有主张表明,空乘人员所遭遇骚扰的影响在荷兰并未终结,在返程航班之时,她们依旧得与作出骚扰行为的施害者处于同一飞机上工作,而这样一种持续处于暴露状态的情形直接诱发产生了焦虑以及不安的情绪,她们觉得这种呈现负面状态的精神情况是发生在注册于台岛地区上面的华航航班之上,所以应当被纳入到管辖的范围之内 。

不过法庭并未接纳这样的理念,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于判决里表明,返程航班之上所存在的恐慌乃是已然存续的侵害后果的那种持续状态,并非全新的那种骚扰行径的本身,法律范畴内的“行为发生之地点”以及“结果产生之地点”作出了严谨的划分 。

法律管辖权的严格解释

判决所依据的是法院对于管辖权规定的那种严格的字面解释,相关条文着重表明那行政罚的适用是把行为或者结果发生于管辖区域之内当作前提条件,法官持有这样的看法,机长其言语行为在荷兰完成之际就已然终结了,后续所产生的影响属于衍生出的状态存在。

这一解释,把“行为发生”此情况,跟“结果影响”这情形,在时间与空间方面,紧密地捆绑在了一起。哪怕受害者回到工作场所之后,承受着极大的心理压力,然而只要最开始的侮辱性言语,发身在境外之处,当地行政机关就很难开启处罚程序。

民事赔偿的象征意义

在行政诉讼处于困境之际,受害者发起了民事诉讼,士林地方法院判定机长给每位空乘赔付新台币三万元,而这一赔偿金额比性骚扰防治法所规定的行政罚款下限还要低。

民事赔偿的数额,引发了讨论。它从法律上,确认了侵权行为存在,赋予受害者一定经济补偿,那数额是否足以起到惩戒加害者的作用,是否足以抚平受害者创伤,存在疑问。民事判决生效了,与行政处罚缺了失,形成了对比。

企业内部责任与局限

部分责任在事件处理这方面其华航履行了,接到申诉以后,公司把内部调查启动并且成立的性骚扰确认为了,之后案件被送于主管机关,于企业处理这样的案例的标准流程这是相符的。

可是企业所拥有的权限同样是受到限制的,在不存在行政机关的最终处罚决定的情形之下,公司凭借内部规章能够对涉及事件的机长施加怎样的处分,外部的人是无从知晓的,企业内部的纪律措施是否可以起到充足的震慑作用,这是此案件遗留下来的另外一个问题。

制度反思与修法呼声

在此案当中,暴露出了这样一种情况,当骚扰行为是发生在境外的时候,本地的性骚扰防治体系有可能呈现出来那保护方面的漏洞。对于受害者而言,虽然能够获取民事救济,然而代表着公权力的惩戒以及威慑的行政处罚却有可能是缺席的。

持这样一种观点,那就是,对于那航空呀、航运这类有着跨国移动极为频繁特点的行业而言,针对它们的有关于防治方面的法规,应当要去多多考虑那些特殊的职业场景才行。举例来说,要把那种基于工作关系而产生的骚扰情况,将其中部分的管辖链接点,延伸到企业注册所在地或者员工劳动合同履行的地点,以此来填补存在的保护空白情况哦 。

这起案件最终是以受害者行政诉讼失败而结束,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对于在跨国职场当中碰到类似处境的人而言,除去民事途径之外,还能够再从哪些方面更加高效地去维护自身权益,进而有效推动制度完善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把你的看法分享出来。